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管理员职责(房屋管理)
建筑工程技术管理的内容和任务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主要包括土建、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电梯和消防,给排水工程五个方面,专业应具备建筑工程技术人员从业必须的文化基础与专业理论知识,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一线技术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培养具有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管理、质量检测、业内资料整理、监理、测量、施工组织设计及编制工程概预算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使学生具有一定的岗位职业能力,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工作。以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和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为主,可担任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员、安全员、预算员、资料员、质量检测员、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员等,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及管理工作,材料检测、钢筋抽筋、内业资料整理、工程监理、测量放线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及编制工程概预算等工作,承担建筑工程方面具体的设计工作,建筑工程施工指导及质量检测工作。
【扩展资料】
培养要求:
要求掌握房屋结构设计与计算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能独立完成八层和八层以下的民用建筑和单层工业厂房的结构设计;熟悉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的程序和方法,能运用建筑施工知识解决施工中的一般技术问题,具备施工操作的一般技能;了解计算机基本知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设计。
主干学科:
力学、结构工程;主干课程:材料力学、结构力学、钢筋混凝土结构、地基与基础、建筑施工;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测量实习、毕业实习(施工实习)、结构课程设计、毕业设计
基础课程:
本专业主要开设建筑工程制图、建筑工程测量、建筑力学、建筑材料、房屋建筑学、地基与基础、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组织、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等课程。
参考资料: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介绍-百度百科
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使用效果,每个细节都要结合实际。中达咨询就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和大家说明一下。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造或者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构筑物和配套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其他法律法规对配套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
规划、质量技术监督、市政市容、卫生、气象、农村工作、人民防空、安全生产、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责任由房屋建筑所有权人承担。
所有权人对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个人管理,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责任。
自行管理的单位和受托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备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应当具备房屋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专业知识。
第五条房屋建筑使用人应当安全使用房屋建筑,及时向所有权人、受托管理人报告发现的安全问题,配合开展对房屋建筑的检查维护、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抗震鉴定、安全问题治理等活动。
第六条房屋建筑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交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明示房屋建筑的性能指标、使用维护保养要求,并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房屋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
第七条房屋建筑所有权人或者受托管理人应当对房屋建筑进行检查维护,发现危及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问题时,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有权对危害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行为进行制止。
自行管理的单位和受托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档案。
第八条禁止下列影响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行为:
(一)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违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三)超过设计使用荷载使用房屋建筑;
(四)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五)占用、堵塞、封闭房屋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六)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障碍物;
(七)损坏或者擅自拆改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防雷装置、电梯等设施设备;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九条区分所有权的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属于房屋建筑的共有部分,进行装饰装修活动需要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须经全体所有权人共同决定后,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装饰装修企业应当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条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应当根据房屋建筑的类型、设计使用年限、使用时间等情况,按照规定定期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建筑进行安全评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定期告知的义务。
第十一条房屋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
(一)出现开裂、变形等结构损伤的;
(二)出现地基不均匀沉降的;
(三)因自然灾害或者事故可能导致结构损伤的;
(四)未按照规定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五)进行结构改造或者改变使用用途可能影响房屋建筑安全的;
(六)毗邻的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
(七)经安全评估发现房屋建筑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安全鉴定的;
(八)其他依法应当进行安全鉴定的。
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
第十二条房屋建筑有下列情形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应当委托进行抗震鉴定:
(一)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
(二)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达不到现行抗震设防类别、烈度的;
(三)进行结构改造或者改变使用用途可能影响抗震性能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进行抗震鉴定的。
出具抗震鉴定报告依据的房屋建筑现状检查检测数据,应当由依法取得计量认证的单位提供。
第十三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从事房屋建筑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活动应当向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设立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资质证书及具备建设工程结构检查能力的证明文件;
(二)经过计量检定的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三)技术负责人的土建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鉴定负责人的土建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四)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上述内容发生变更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在30日内办理变更备案。
第十四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建筑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活动,应当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评估与鉴定,及时、准确、真实地向委托人出具房屋建筑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报告,同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在作出鉴定结论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委托人,同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报告应当由鉴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机构负责人签字。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对出具的报告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报告涉及结构体系计算的,应当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注册结构工程师出具计算书,涉及结构实体检测的,应当由经过相应计量认证的单位出具检测数据。
本市采用统一的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报告文本,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发并免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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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
建筑公司的结构组织图,其部门总体分为两大部:一部分是职能管理部门,一部分是生产业务部门。
先说职能管理部门,该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的管理,下设机构:
1、办公室
总体处理公司事务,为其他部门分配任务
2、经营处
总体负责经营方面事宜,包括财务、经济、合作适宜的管理
3、项目管理处
主要负责管理公司承包的各项项目相关事宜
4、科技处
负责开发新技术,解决施工科研投入等问题
5、人力资源处
主要负责调配各部门人力,合理安排人员进行有序工作
6、企划规划处
主要负责企业的长远规划,战略部署等的问题
拓展资料:
组织架构(Organizational Structure)是指,一个组织整体的结构。是在企业管理要求、管控定位、管理模式及业务特征等多因素影响下,在企业内部组织资源、搭建流程、开展业务、落实管理的基本要素。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指出,组织架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
参考资料:(建筑公司组织结构图)